公司與行號
之差異

 
 
 
 
 
 
 
 
 










類別 項目 行號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及規定
  • XX商行
  • XX企業社
  • XX實業社
     
  • (本縣市內不得重複)
  • XX有限公司
  • XX實業有限公司
  • XX企業有限公司
      
  • (全國不得重複)
  • XX股份有限公司
  • 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XX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全國不得重複)
    資本額
  • 最少能支付設立時相關費用
  • 特許行業例外
  • 最少能支付設立時相關費用
  • 特許行業例外
  • 最少能支付設立時相關費用
  • 特許行業例外
  • 資本總額與
    實收資本額
  • 資本總額應與實收資本額相等
  • 資本總額應與實收資本額相等
  • 資本總額可能與實收資本額不同
  • 股東人數
  • 獨資1人
  • 合夥2人以上
  • 1人以上
  • 2人以上(法人股東1人以上)
  • 但需外聘董事1人及監察人1人
  • 股東年齡
  • 全部要成年
  • 負責人要成年
  • 其餘可未成年
  • 全部要成年(創立時)
  • 一年後才可變更未成年
  • 資本(存款)
    證明及簽證
  • 25(不含)以下不需證明
  • 25萬元以上要做資金證明
  • 需資本存款證明
  • 需會計師簽證
  • 需資本存款證明
  • 需會計師簽證
  • 登記機關
  • 當地主管機關
  • 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
  • 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
  • 名稱限制
  • 縣市內不可重複
  • 全國不可重複
  • 全國不可重複
  • 營利事業登記證
  • 98年4月13日廢除
  • 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函
  • 98年4月13日廢除
  • 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函
  • 98年4月13日廢除
  • 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函
  • 進出口資格
  • 可以
  • 可以
  • 可以




  • 設立依據法規
  • 商業登記法
  • 公司法
  • 公司法
  • 單位組織
  • 非法人資格
  • 法人資格
  • 法人資格
  • 組織形態變更
  • 獨資可變更為合夥
  • 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
  • 可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可改組為有限公司
  • 股權轉讓及
    變更登記
  • 不限制
  • 須要變更登記
  • 不限制
  • 須要變更登記
  • 不限制
  • 一年內原始股東股權 不得轉讓
  • 如非擔任董監事則不須辦理變更登記
  • 組織形態變更
  • 獨資可變更為合夥
  • 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
  • 可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可改組為有限公司
  • 決議文件
    及內容
  • 合夥契約書
  • 股東同意書
  • 1人任董事並為負責人
  • 有股東會、董事會
  • 董事長1人、董事2人以上、監察人1人以上
  • 決議方式
  • 負責人同意
  • 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
  • 要全部股東同意
  • 視屬一般、普通、特別等決議方式之不同有不同比例股權同意
  • 責任歸屬

  • 無限清償責任
  • 以出資額為限
  • 以出資額為限



  • 銷售貨物或勞務時
  • 免用統一發票(每月營業額小於20萬)
  • 使用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
  • 營業稅
  • 使用發票為5%
  • 免用發票為1%
  • 5%
  • 5%
  • 營利事業
    所得稅
  • 營利事業所得歸入資本主或合夥人申報綜所稅
  • 使用收據者:免納營所稅.但要以6%為淨利申報綜所稅
  • 17%
  • 17%
  • 盈餘分配
  • 盈餘須當年度全部分配全體合夥人
  • 須於次年度分配(扣除公積金)
  • 須於次年度分配(扣除公積金)
  • 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率
  • 盈餘要全部分配全體合夥人,故無加徵之虞
  • 盈餘要分配並於次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
  • 未分配之盈餘需加徵10%稅率
  • 盈餘要分配並於次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
  • 未分配之盈餘需加徵10%稅率
  • 個人綜合所得稅
  • 當年度若有盈餘,增加當年度資本主或合夥人營利所得
  • 當年度若有盈餘,增加股利分配年度股東營利所得
  • 當年度若有盈餘,增加股利分配年度股東營利所得
  • 兩稅合一
    退稅年度
  • 資本主或合夥人綜合所得稅當年度退稅
  • 股東綜合所得稅分配年度(次年)退稅
  • 股東綜合所得稅分配年度(次年)退稅
  • 健勞保與退休金
    勞工保險(負責人)
  • 不用在自己行號勞保
  • 不用在自己公司勞保
  • 不用在自己公司勞保
  • 勞工保險(員工)
  • 低於4人(含4人)
    不強制要勞保
  • 超過5人 (含5人)
    強制要勞保
  • 低於4人(含4人)
    不強制要勞保
  • 超過5人 (含5人)
    強制要勞保
  • 低於4人(含4人)
    不強制要勞保
  • 超過5人 (含5人)
    強制要勞保
  • 健康保險(負責人)
  • 要在自己行號健保
    ( 除非負責人已在其他單位擔任員工或負責人)
  • 要在自己公司健保
    ( 除非負責人已在其他單位擔任員工或負責人)
  • 要在自己公司健保
    ( 除非負責人已在其他單位擔任員工或負責人)
  • 健康保險(員工)
  • 要在自己行號健保
  • 要在自己公司健保
  • 要在自己公司健保
  • 二代健保
  • 行號盈餘分配不用扣2%
  • 股利分配扣2%
  • 股利分配扣2%
  • 退休金
  • 不要勞退新制(獨資)
  • 要勞退新制
  • 要勞退新制

  • 會計事務
  • 簡單
  • 普通
  • 將來營運發展
  • 僅就登記之縣市範圍,同樣的名稱不能跨縣市開分店
  • 同樣的名稱能跨縣市開分店
  • 同樣的名稱能跨縣市開分店
  • 公司行號設立資本額的多寡,與將來公司行號營運稅額的繳納是沒有直接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