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
托兒所

 
 
 
 
 
 
 
 
 





 
壹.幼兒園性質
   
   
 
貳.幼兒園負責人.園長資格
   私立幼兒園園長要由有經驗的教師或教保員升任,出錢的負責人被排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幼兒園負責人只要具備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並且是幼教、幼保相關科、系、所畢業,並實際服務滿5年以上,也可擔任幼兒園園長。
 
參.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肆.幼兒園立案標準作業流程
ㄧ、申請人籌設準備階段
   1.用地是否為農地並可供幼兒園使用    用地若為農地,需向各縣市政府相單位申請農地變更作為幼兒園設施使用。
   2.使用執照用途為幼兒園    (1).使用執照如為幼兒園用途,直接檢送立案資料審查。
   (2)使用執照非幼兒園用途,應申請辦理使用執照用途變更。
   3.檢送立案資料    以私人方式提出申請私立幼兒園者
  ⚫(1).申請立案應報資料一覽表
  ⚫(2).申請書
  ⚫(3).設園計畫表
  ⚫(4).負責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園長基本資料、切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教保服務人員名冊。
  ⚫(7).幼兒園園則。
  ⚫(8).土地清冊:土地登記簿謄本(須為最近二個月,不得以影本代替)、園舍土地地籍圖謄本。
  ⚫(9).土地、建物公證契約:土地房舍所有權人若非負責人者,應辦理租(借)用五年以上公證契約。公證契約上所租借範圍,應將土地、建物(地段、地號、建號)範圍列清楚,建物用途須註明「幼兒園」用。(請附正本)
  ⚫(10).建物使用執照影本。(用途須登記「幼兒園」用者。請向都發局申請核發(最近二個月內核發)。
  ⚫(11).組織章程、組織架構表及人事規章。
  ⚫(12).園舍位置、平面圖及其概況:建物竣工圖、消防安全設備圖說、消防安全機關查驗合格證明文件,並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用途說明及室內外總面積。立案範圍標示圖(請至各縣市政府都發局使管科申請,營利事業範圍應以紅色簽字筆【0.5 公分寬】標示範圍)。
  ⚫(13).設施設備檢核表。
  ⚫(14).經費來源及經常預算表。
  ⚫(15).履行營運擔保證明。
  ⚫(16).財產目錄清冊。
  ⚫(17).消防局消防安全合格函文及附件影本。
  ⚫(18).幼兒園及其分班設置於公寓大廈內,應檢附不與公寓大廈居民共同使用室外活動空間之使用規約及同意證明,或於比鄰街廓之土地做為室外活動空間。
  ⚫(19).園址若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者,應立於徵收時無償無條件撤銷立案切結書。
    
二、主管機關審查核定階段
   1.文件審查    就申請人提出文件資料,審查時如遇非本局權責所判斷之業務,可會簽有關權責單位辦理。(如:就公寓大廈申請設立案件,申請人所附土地持份所有人同意書或出具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同意書,如難以判斷是否合法,可會簽都發局辦理。)
   2.使現場會勘    (1)由教育局排定日程,通知並會同會勘單位:消防局、衛生局、都發局至現場會勘。
   (2) 會勘項目:
A. 消防局(消防設備):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制度
  ⚫ 防焰性能認證。
  ⚫ 審核核准之消防圖說。
  ⚫ 其他。
  B. 衛生局(衛生設備):
  ⚫ 廚房設施。
  ⚫ 飲食器具。
  ⚫ 洗手檯。
  ⚫ 廁所。
  ⚫ 保健設備。
  ⚫ 門窗。
  ⚫ 照明設備。
  ⚫ 其他。
  C. 都發局
  ⚫ 建築物部分。
  ⚫ 使用園舍範圍。
  ⚫ 其他。
  D. 教育局:
  ⚫ 園址。
  ⚫ 面積。
  ⚫ 室外活動場地設備。
  ⚫ 教學設備:課桌椅、圖書設備、音樂器材、玩具教材、工作器材。
  ⚫ 寢室設備。
  ⚫ 教室(活動室)。
  ⚫ 視聽設備。
  ⚫ 其他。
   3.通知補正    會勘結果未符者,由教育局通知申請人改善場地
        (申請人應於期限二週內改善完妥)
   4.再現場會勘    (1) 場地經申請人改善後,再次排定時間會請有關單位
        (教育局、消防局、衛生局、都發局)至現場會勘。
   (2) 會勘項目:如第一次會勘項目
三、設立許可核發及建檔
   1.核發設立許可    簽辦並核發設立許可證明。
   2.製作印信報局    由幼兒園依印信規格製作印信並填報印信啟用表報教育局核備。
   3.製作印信報局    核准立案後資料建檔。
   4.協助申請各類帳號密碼及加入合作園所    函文幼稚園申請幼教資訊網、幼生管理系統及教育局公告系統之帳號密碼
    
 
伍.幼兒園學費補助及收費標準
類型 第一胎 第二胎 第三胎以上
公立幼兒園 每月最多自付1,000元 免繳 免繳
非營利幼兒園 每月最多自付2,000元 每月最多自付1,000元 免繳
準公共幼兒園 每月最多自付3,000元 每月最多自付2,000元 每月最多自付1,000元
私立幼兒園 學費依照各幼兒園規定,可領育兒津貼與就學補助:
  ●  2~未滿5歲育兒津貼5,000元/月
  ●  5~未滿6歲就學補助5,000元/月
⚫註1:  自2023年起,已取消排富條款,幼兒家庭綜所稅率20%以上
    也可以申領育兒津貼。
⚫註2:  5~未滿6歲「未就學」幼兒也可申請就學補助。
  以上家長每月繳費 不包括(學生團體保險費)、(交通費)、(家長會費)及(延長照顧費)或經地方政府備查的「其他」項目。
私立幼兒園學費補助
   第一胎    5,000元/月
   第二胎    6,000元/月
   第三胎以上    7,000元/月
    
 
陸.建築物使用類組使用項目
依據【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1.
   2.
   3.
   4.
    
 
    
 
柒.幼兒園相關法規
   1.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2.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3.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4.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5.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6.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7.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8.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
   9.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
   10.幼兒園評鑑辦法
    
捌.幼兒園成立常見問題?
      請見全國教保資訊網-幼兒園設立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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