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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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台湾投资,本事务所专精于陆资投资专案,包括公司设立、工作证申请、居留申请、劳保健保、各种税务等,能提供您完善的投资服务:

壹.设立程序(一般案件)
贰.登记准备资料
参.单位特性(组织特性及差异)
肆.開放業別項目
伍.投资居留.工作证
陸.外汇管理
柒.劳保健.保劳.工退休金
捌.依据法令
玖.常見問題集

      

壹.设立程序
(一般案件)

程序项目 工作天数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分公司 办事处 行号商店
1    先检查营业项目是否符合正面表列
   若没有符合正面表列(表示该营业项目尚未开放),则无法申请。
2   (1). 确立单位设立所在地 ,     (2). 确立代理人或代表人
3    准备所需文件给本所 V V V V V
4    经济部商业司 - 名称预查 1天 V V V 报备 V
5    经济部投审会--申请投资核准 V V V X V
6    银行 - 公司开筹备处银行帐户 1天 V V V X V
7    银行 - 存入银行股款 2天 V V V X V
8    经济部投审会 - 申请资金审定 V V V X V
9    市政府 - 办理公司分公司.行号登记 4天 V V V X V
10    经济部国贸局 - 出进口登记 1天 V V V X V
11    财政部国税局 - 营业登记 5天 V V V V V
12    市政府 - 工厂登记 1-3个月 V V V X V
13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商标登记 10-12 个月 V V V X V


贰.请备资料
程序项目 工作天数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分公司 办事处 行号商店
1    身份证明文件:
   1.自然人:謢照(需认证)
   2.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需认证)
正本4份 V V V V V
     设立时
   需认证文件
正本4份 1.母公司执照
2.投资代理人授权书
1. 母公司执照
2.投资代理人授权书
1.总公司执照
2. 总公司章程
3.总公司董事会议事录
4.分公司代表人授权书
5.分公司经理授权书
1.总公司执照
2. 办事处代表人授权书
投资代理人授权书
2    第三地区法人之海外架构图 -
   公司机构名称,股权比例,控制能力
影本1份 V V V V V
3    背景及营运范畴说明书 -
(不能有大陆军方之背景)
影本1份 V V V V V
4    投资代理人身分证影本 影本1份 V V V V V
5    投资代理人授权书(需认证) 正本4份 V V V V V
6    国外汇入国内公司资本额:
   汇入汇款通知书及买汇水单
正本各1份 V V V X V
7    公司所在地租赁合约 影本1份 V V V V V
8    当年度房屋税税单 影本1份 V V V V V
9    房屋使用同意书 正本2份 V V V V V
10    其他(视组织单位而定)   V V V V V
11    公司大章、小章   V V V V V
       A.上述所谓需认证:需经当地法院。海协会,海基会认证(效期一年)


參.單位特性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分公司 办事处 行号商店
資本結構(股東) 法人.
自然人
法人.
自然人
總公司
大陸公司
總公司
大陸公司
出資者
大陸自然人
股東人數 最少2名自然人
或最少1名法人
最少1名自然人
或最少1名法人
X X 最少1名自然人
董事條件 須有董事 須有董事 無須有董事 無須有董事 無須有董事
監察人條件 至少有監察人1人 無規定 無須有監察人 無須有監察人 無須有監察人
人員需求 三位董事
一位監察人
一位投資代理人
一位董事
一位投資代理人
一位代表人
一位經理人
一位代表人 一位出資者
一位投資代理人
法人資格 V V X X X
公司登記 V V V X V
營業登記 V V V X V
進出口資格 V V V X V
資本額 不限
但需確實從境外匯入台灣
不限
但需確實從境外匯入台灣
不限
但需確實從境外匯入台灣
不限
但需確實從境外匯入台灣
資本簽證 V V X X 視資本額兒定
決議文件 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事錄 股東同意書 母公司董事會議事錄 代理人指派書(需公證) 負責人同意書(獨資)
全體合夥人同意書(合夥)
決議方式 視屬一般、普通、特別等決議方式之不同有不同比例股權同意 全體股東同意 大陸母公司決議 大陸母公司決議 負責人同意(獨資)
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合夥
地址需求 合法建築物
都可登記
合法建築物
都可登記
合法建築物
都可登記
合法建築物
都可登記
合法建築物
都可登記
申請外國人工作證 經理、技術人員 經理、技術人員 經理、技術人員 代表人 X
員工勞健保 V V V V V
銀行開戶 V V V V V
證券投資開戶 V V X X X
統一發票 V V V X V
營業稅稅率 5% 5% 5% X 5%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17% 17% 17% X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V V V X V
盈餘分配 V V X X V
盈餘分配扣繳稅率 20% 20% 不需扣繳 X 20%
盈餘不分配加徵稅率 10% 10% 不需扣繳 X 10%
年度所得申報 V V V V V
薪資、租金、執行業務報酬等之扣繳 V V V V V
帳簿之保存 V V V V V
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V V V X V
購買不動產及車輛 V V V X V


肆.开放业别项目(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营业项目须符合正面表列

陆资投资开放业别项目(经济部投资审查委员会)

陆资投资开放业别项目



伍.投資居留.工作證

1.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第十二條:
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庚類擔任臺灣地區投資事業之負責人,來臺從事經營、管理、執行董、監事業務等活動,每次停留期間不 得逾一年;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辛類,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一年。
2.工作證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分公司

辦事處

行號商店

申請工作證

經理、
技術人員

經理、
技術人員

經理、
技術人員

代表人

不可申請工作證



陸.外匯管理

1.訂有「管理外匯條例」,據以實施外匯管理、穩定金融。所稱外匯指外國貨幣、票據及有價證券。掌理外匯業務機關為中央銀行。

2.外匯管理已依市場機能運作,資金進出相當自由。目前對於未涉及新台幣兌換之純外幣資金進出已完全自由;而涉及新台幣兌換之外幣資金進出方面,有關商品、服務之外匯收支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本交易(包括直接投資與證券投資)均已完全自由,僅對以下資金進出尚有少許規範,以維持新台幣匯率安定:

(1).公司、行號每年累積結匯金額未超過5,000萬美元者,逕行向銀行業辦理結匯。超過者,須經由銀行業向央行申請核准後辦理結匯。

(2).個人、團體每年累積結匯金額未超過500萬美元者,逕行向銀行業辦理結匯。超過者,須經由銀行業向央行申請核准後辦理結匯。

(3).非居住民每筆結匯金額未超過10萬美元者,逕行向銀行業辦理結匯。超過者,須經由銀行業向央行申請核准後辦理結匯。

3.外匯申報 新台幣50萬元以上等值外幣收支或交易,應辦理申報。


柒.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分公司

辦事處

行號商店

為員工
投勞健保

不可



健保

勞保

勞工退休金

負責人.眷屬

連續居留滿4個月起
強制加保

可自行決定是否加保

不適用

員工
(經理、技術人員)

自工作證核准日起
強制加保

自工作證核准日起
強制加保

不適用



捌.依據法令

1.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2.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3.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
4.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
5.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6.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7.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